三峡能源黑龙江肇东市独立共享储能示范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0207 )
项目所在地区:黑龙江省肇东市明久乡
一、招标条件
本三峡能源黑龙江************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三峡能源黑龙江肇东市独立共享储能示范项目位于肇东市明久乡,紧邻G301国道。本工程拟建设100MW/200MWh储能电站1座,规划安装一台120MVA升压变压器,储能设备升压回路汇流经35kV集电线路接入35kV配电装置,经升压后通过一回220kV线路接入500kV大庆实证试验平台汇集站220kV侧。本次招标范围不含送出工程。
2.2招标范围
三峡能源黑龙江肇东市独立共享储能示范项目EPC总承包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至220kV储能电站整体竣工验收的全部勘察设计;除储能集成系统外全部设备和材料采购供应;全部建筑(包括通水、通电、通路、场地平整等)、装饰装修、安装及调试工程;电网要求的所有调试、涉网试验及相关手续;水保工程,环保工程,辅助工程,项目管理,全部设备材料的到货验收、卸车、倒运及保管,试验及检查测试,系统调试,试运行,消缺,培训,验收(含各项专题、阶段验收、竣工验收等验收),移交生产,性能质量保证,工程质量保修期限的服务等内容,同时也包括质保期内所有备品备件、专用工具采购供应和标识标牌目视化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整理等工作。投标人负责本工程完整的数字化交付及实施服务。具体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本标段与送出工程标段界面划分:分界点为本项目储能电站围墙外送出线路第一基铁塔(第一基铁塔不包含在本标段范围内,站内出线门架导线包含在本标段范围内)。
2.3工期要求
计划2025年5月1日开工(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或监理人通知为准),2025年11月30日前具备首批并网条件,2025年12月31日前具备全容量并网条件,2026年3月31日前全部完工,2026年6月30日前具备移交生产验收条件。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或地方、电网验收标准并满足设计文件及其他相关规范的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①独立投标人或者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②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勘察方具有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乙级或岩土工程专业乙级(注:岩土工程专业乙级须包含勘察、设计、物探测试检测监测全部3个分项资质)及以上资质;
③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设计方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④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施工方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⑤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施工方具有承装二级及以上、承修二级及以上和承试二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资质;
⑥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施工方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说明:联合体参与投标时,各方资质要求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内容确定。
(2)业绩要求: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报价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个作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方的独立电化学储能或风电配套电化学储能或光伏配套电化学储能(单个项目的储能容量不低于100MWh)EPC或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须提供合同文件、业主完工证明或全容量并网证明或项目评定书或工程移交证书或竣工报告扫描件等证明材料,材料中须体现具体工作内容、储能类型及储能系统的装机容量MWh,合同证明材料须体现盖章及合同签订时间等信息,项目若只是首批并网不计为已完工业绩)。
(3)人员要求:投标人的拟任项目经理应具有有效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至少担任过1个已完工独立电化学储能或风电配套电化学储能或光伏配套电化学储能EPC或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的储能容量不低于100MWh)担任项目经理的经历(须提供投标人当期任命文件或业主出具证明、完工证明(业主完工证明或全容量并网证明或项目评定书或工程移交证书或竣工报告扫描件等证明材料)及相关业绩合同证明文件等材料,证明材料须体现具体工作内容、储能类型及储能系统的装机容量MWh)。
******有限公司限制报价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联合体各方专业范围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内容确定。
(5)财务要求: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近3年(2021年、2022年、2023年)无连续2年亏损;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家(含牵头方)。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的投标 。
3.3投标人不能作为其它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 2025年3月22日9时至2025年3月28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
4.2 获取方式:招标文件仅提供电子版,************有限公司新电子采购平台(网址:******/,以下简称“新平台”,服务热线电话:400-665-1995转2)在招标文件规定的获取时间内进行报名并完成费用支付,支付成功后方可下载相应标段招标文件。否则将不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未支付成功的标段,也不能参与相应标段的投标。
五、现场踏勘
?组织
招标人将组织现场踏勘,潜在投标人可自愿参加,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投标人对自身的人身和财产安全负责。踏勘集合时间:2025年3月29 日上午9:00,踏勘集合地点:黑龙江省肇东市明久乡乡政府,联系人及电话:魏先生 ******。
□不组织
招标人将不组织现场踏勘。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为2025年4月11日上午10时整
6.2 递交方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在“新平台”的对应标段下,完成加密后投标文件的递交操作。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成功在“新平台”完成投标文件递交操作,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电子身份认证
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的离线制作、网上递交、开标等环节均需要使用CA电子钥匙(若接受联合体投标,则其联合体协议书应由联******有限公司指定网站办理(以下简称“北京CA”,网址:******,服务热线:010-******/******88,办理周期约为5个工作日),请潜在投标人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投标,由于未及时办理CA电子钥匙影响投标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原电子采购平台(******)所使用CA电子钥匙不适用于“新平台”。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有限公司新平台(******)上发布。上发布。
九、监督部门
******有限公司工程管理部,联系方式为010-******。
十、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肇东市明久乡
联系人:魏先生
电话:******
电子邮件:******
******有限责任公司北京项目部
地址:北京市通州区粮市街 2 号院成大中心 5 号楼 8 层
联系人:屈先生
电话: 010-******
电子邮箱:******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